问:关于毕业证书发放 答:我院招生属于普通高校指令性统招计划,学生毕业时,统一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毕业证书,并获得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 问: 关于招生区域及专业 答:2010年计划面向福建、江苏、浙江、广东、安徽、江西、河北、河南、山西、湖北、湖南、四川、重庆、甘肃、贵州、海南等16个省市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生。共有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金融、金融保险、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证券投资与管理、会计、商务管理、连锁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管理、电子商务、软件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文秘、广告设计与制作、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和旅游英语等24个专业招生。 问:关于招生录取原则 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各省市高招办实行的投档政策,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按我院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进行投档;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可将参考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从高分至低分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院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的福建省考生,专业成绩以福建省统考成绩为准。考生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问: 关于转专业 答:根据《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需转专业的新生可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转入新专业学习。 问: 关于学生住宿条件和收费标准 答:我院住宿条件良好,全部提供公寓式住房,每个宿舍都安装有电话和宽带,住宿费用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问:关于学生奖励、资助和保障措施 答:为鼓励学生认真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我院按国家政策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制度,同时还为贫困生开辟勤工助学途径。具体有: (一)国家助学贷款。教育部已在全国范围推广生源地贷款工作,具体办理条件和程序可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我院也与交通银行有合作协议,对未实行生源地贷款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根据有关政策条件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二)奖学金。我院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三类,每学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学院奖学金分为三等:一等1500元/学年、二等1000元/学年、三等600元/学年。 (三)勤工助学。我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内开辟勤工助学岗位,为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提供每月津贴,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另外我院还成立了爱心协会等学生社团,专门为贫困学生提供帮助。 (四)特困生困难补助。学院的补助分为固定补助和临时补助。固定补助有国家助学金,每年按10个月分两等(一等300元/月、二等150元/月)评定。临时补助是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对一些困难学生进行的一种临时补助。 (五)厦门校友会助学金。 (六)亭江慈善华侨捐助。 (七)国寿奖学金。 (八)安博奖学金。 问: 关于目前就业政策及就业状况 答:学院依托外经贸行业优势,主要面向外经、外贸企事业单位推荐毕业生,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学院是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近几年就业率均超过90%,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问:关于“专升本”教育 答:多年来,我院一直与省内外多个知名院校联合办学,针对在校大专生开办了以“专本联读”为主要形式的“专升本”教育。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在大专就读期间,可同时修读与我院联办“专升本”教育的各院校的本科专业,经考试合格,毕业时除获得我院的专科文凭,还可获得所选院校的由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本科文凭,同时国家承认其本科学历。 学生也可在毕业当年参加福建省组织的“专升本”统一考试,录取相应本科院校就读两年后,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我院继续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591-88020046 联系人:李老师 陈老师 全文共2226字节 |